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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文啟動2020年度綠色礦山遴選工作,要求各。▍^、市)遴選時要突出礦山企業的典型性和代表性,9月30日前完成遴選。6月1日起,礦山企業可登錄全國綠色礦山名錄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
部辦公廳明確,各。▍^、市)遴選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個。遴選范圍為:持有效采礦許可證且正常運營的獨立礦山(含油氣類),近三年內未受到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部門處罰或受到處罰但整改到位的;遴選期間,未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異常名錄;礦區范圍未涉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礦山剩余儲量可采年限應不少于3年。
此次遴選包括網上申請、礦山自評、第三方評估、材料審核、實地核查、公示6個環節。其中,在第三方評估環節,各地要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礦山開展實地評估,按照統一評價指標要求形成第三方評估報告。
部辦公廳強調,各地要強化第三方評估機構的責任機制和嚴格實地核查,加強監管,推進評估工作標準化。評估機構和評估專家須保持獨立,不得參與礦山自評估報告編寫,評估工作開展前后一年內不得與礦山企業有關聯業務往來。嚴禁以任何形式收取礦山企業費用和利用評估謀取不正當利益等。